Publicity  公示

关于文龙家园业主子女初中入学工作的通告


各位文龙家园业主:

    您好。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教发〔2018〕9号)文件中,关于“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的政策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文龙家园业主在初中入学时将不再对应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一所学校,请各位业主周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

2018年12月17日